法院否认落实卖淫调查 第三方律师详解李某案
腾讯娱乐讯(文/姜黎) 7月23日,北京法院官方认证微博称:“媒体有关‘法院已落实卖淫调查’的报道不实。”而此前,李天一法律顾问兰和律师曾发表博文《李天一案中案》,称已提请法庭调查有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等犯罪事实,“该问题得以落实,本人非常欣慰。”在法院发文否认“落实”一事后,腾讯娱乐第一时间致电了原、被告两方代表律师,双方电话均无人接听。原告代理田律师随后给腾讯娱乐记者发来短信表示“因某种不便言说的原因,即日起暂停接受各种媒体采访。”被告法律顾问兰和随后也用短信方式回复媒体:“我是让律师(被告代表律师)落实。”
腾讯娱乐随后致电资深律师庞先生,他对此案案情相当熟悉。对方解读法院声明后表示,该声明实属意料之中。庞律师认为,受害人是否为陪酒女不过是被告抛出的烟雾弹,企图占领舆论先机而已,属于案件无关情节,法院自然不会调查。
[b]法院否认“落实卖淫调查” [/b]
7月22日,李某轮奸案庭前会议在北京海淀区某法庭举行。李某的两名辩护律师和受害人的律师田参军都出席了庭前会议。 因为之前有报道中称,李某某称该案应属卖淫嫖娼,其父亲李双江还公布了酒吧人员发送的手机短信,并指受害人杨女士敲诈勒索50万元。 因此在会上,李某辩护律师强烈提请法庭对有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这番话可能引起了媒体误读,以为法院已经开始了相关调查。
7月23日,北京法院官方认证微博称:“媒体有关‘法院已落实卖淫调查’的报道不实。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对于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法院已落实卖淫调查’。经核实,该消息为不实信息。海淀法院正在抓紧对该案依法进行审理。”腾讯娱乐第一时间致电被告李天一律师以及原告代理律师,双方电话均无人接听。原告代理田律师随后给腾讯娱乐记者发来短信表示“因某种不变言说的原因,即日起暂停接受各种媒体采访。”而此后兰和也用短信回复媒体:“我是让律师(团队中的)落实。”解释之前对外宣称“已落实卖淫调查”的说法。
[b]第三方律师解读[/b]
[b]受害人身份并非强奸案成立要素[/b]
庞律师表示,在强奸案的构成中,最重要的一点在于是否违背妇女意志。身份调查是不是陪酒女跟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不存在必然关系。身份不必然导致强奸案的成立与否。试图通过身份或者道德体制来制造混乱对案件定性没有什么影响,不过是想在舆论上占点优势,而且这种缺乏事实证据的身份指控未免有不尊重女性的嫌疑。
而正因为身份跟是否构成强奸罪无必然联系,属于案件无关因素,因此肯定也不会在法院调查范围之内。法院发这个声明在情理之中,声明对最后案子的判定方面也无实质性影响。
[b]若被判有罪将获10年左右有期徒刑[/b]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总共规定了五项法定加重处罚情节:(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李天一一案中,轮奸属于强奸罪中的加重情节,强奸罪的单项罪名有期徒刑都在15年以下,考虑到李天一尚属未成年人,庞律师分析表示若判定有罪,李天一获刑10年左右有期徒刑可能性最大。
不过庞律师同时表示,若判有罪,李某方面肯定会提出上诉。“鉴于中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度,且二审不加刑,如果判有罪的话,被告上诉可能性极其高。”
[b]若判无罪很有可能将遭到检察院抗诉[/b]
被判有罪外的另一种可能性就是无罪释放。据庞律师表示,如果案件被告被判无罪的话,庞律师表示,检察院很有可能会进行抗诉。“检察院既有权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也有权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鉴于李某父母均具备一定社会地位,在被问起检察院有无“被活动”空间时,庞律师表示了否认,“关注度这么高,不存在活动空间,检察院的职责规定也杜绝了该可能性。”
针对眼下各种舆论四起,庞律师表示,舆论跟法院之间的较量还将持续一段时间,法院判案会综合考量各个因素,但必须得杜绝“舆论审判”的情况出现,“不能被舆论控制,但是肯定要考虑舆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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